海南昌江发文禁外地企业收购废品 被指地方保护

 海南省昌江县以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管理为名,当地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国土环境资源局、公安局等6部门联合发文,公开为当地一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保护。对外来经营者实行“一刀切”式粗暴管理,动用警力(含武警)打击外来再生资源收购企业,将所有外来经营者在当地收购的废旧物资一律予以没收。昌江县6部门的行为遭到质疑,被指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充当企业垄断再生资源市场的保护伞。

  近日,商报记者专程到昌江进行了调查。而就在记者发稿前,在昌江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胡先生(化名)来电称,他在当地回收的两车废旧钢筋被昌江商务局以“不能跨省运购”为由查扣,他多次“跑部门”,但相关部门之间相互踢球,以种种理由扣车不放。

  

  工地的废旧钢筋至今无法外运

  

  昌江县6部门联合下发的相关公文

  收购废旧物资遭不明身份人员阻挠

  3月7日,来自贵州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2月中旬,他得知昌江核电工程项目正在处理一批废旧钢筋,立即和同行杨先生等人,与项目施工方——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和杨先生一起赶到昌江参与了公开招投标,最终以深圳市某公司名义,按照2700元/吨的收购价成功中标。

  2月21日,刘先生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废旧钢筋处理合同。

  合同签订后,刘先生等人立即安排车辆和人员前往废旧物资堆放工地,将300多吨废旧钢筋装车,然而在准备外运过程中,突然遭到十多名不明身份男子阻拦,对方要求刘先生等人卸货,并进行恐吓威胁。

  违法阻挠影响重点建设项目进度

  在刘先生向记者出示的一份由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项目经理部3月1日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江县政府递交的一份申请书上看到,上述两单位在申请中称:国家重点大型电力项目——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工程进场施工已经3年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批废旧钢材需要及时外运处理,以便顺利完成剩余的工作内容。但由于昌江当地不法分子的阻挠和干涉,致使废旧钢材无法运出,影响到了工地正常施工。

  记者于7日中午赶到昌江采访时,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废旧钢材无法运出,已严重影响了工程后期进度。

  昌江县6部门为当地企业发“护身符”

  据刘先生介绍,自从他们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后,先后10余次组织车辆和人员外运废旧钢筋,但每次都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挠和恐吓。他们曾前往昌江县政府、商务局求助,都无果而终,也曾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但警方称由于阻挠者有政府文件保护,他们也没有办法。那么,这份保护阻挠作业的政府文件到底是从何而来呢?

  刘先生在昌江县商务局看到了一份由县商务局、发改局、公安局、建设局、国土环境资源局等6个部门于2008年6月15日共同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第2条规定,再生资源“实行中心、企业(网点)运作管理模式”,全县设立一家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各企业所收购的再生资源由中心统一回收并统一调运,我县决定以中标企业昌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作为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调运中心。”

  昌江当地这家被指定为回收调运中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公司的人从来没有非法干预过外来经营者在当地的运输活动,出面阻挠刘先生等人的是当地公安机关的民警。